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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人员执法犯法 广东一农民竟被圈在铁笼长达三年

1998-04-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现年43岁的邓启路,1984年因犯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在村里滋事,被医院诊断为“间歇性精神病”。1988年4月21日,因带着凶器到县政府行凶时被保卫人员开枪击伤右脚,公安机关以伤害罪办理了收审手续,并将他送到驻军某部队医院治伤,经查确认邓是在精神病态下作案,依照有关法规,不追究其法律责任。1989年5月29日上午,邓因将过路的一名干警刺成重伤而被收审。同年7月30日,经湛江市精神防治院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组鉴定:邓启路患精神分裂症进入慢性期,建议长期加强监管。由于村民们反对他回村里,公安机关只好把他留在拘留所。据说1995年6月因改建监仓,拘留所搞了个铁笼子把他关起来。

记者张洪潮等人报道此事后,有关领导非常重视,由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吴明寿带领医护人员赶到了徐闻,市、县公安干警在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率领下也来到了城南台北潭管区下塘村,邓启路终于从他“居住”多年的铁笼里被扶了出来。

(《羊城晚报》98.3.28、29袁增伟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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